????在梧州市城區道路上,行人闖紅燈、穿越綠化帶、跨越防護欄等“中國式過馬路”現象由來已久,交警常常在路面執勤時對闖紅燈者進行教育,相關部門也曾組織志愿者在各紅綠燈路口,對行人亂過馬路的行為進行勸導,但從長期整治效果來看,收效并不明顯。
????近年來,為了整治市民“中國式過馬路”的行為,梧州市交警部門采取了多項整治措施,包括在一些行人亂穿馬路現象較嚴重的路口車道中間設置防護欄,設立警示標志和標語,以及在交通高峰期派出交警或協警員在各紅綠燈路口維持交通秩序,對闖紅燈者進行勸導和教育等。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長洲大隊曾經組織了一支由女交警和女協警員組成的隊伍,專門在交通高峰時段,在夢之島購物廣場對出紅綠燈路口維持秩序,對闖紅燈者進行勸導和教育。大多數人能夠聽從勸導,但也有少部分人對交警的勸導表現冷漠,甚至置之不理。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宣科負責人介紹,由于目前闖紅燈、亂穿馬路者比較多,交警的處理手段主要以現場糾正、勸導、教育為主,在短期內有一定的效果,但當路口沒有交警勸導時,“中國式過馬路”又死灰復燃,效果難以持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而第八十九條也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等“中國式過馬路”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執法部門可以對其處以警告或者罰款的處罰。然而,由于“中國式過馬路”行為比較多發,執法部門的執法成本高,而“中國式過馬路”的違法成本低,這便導致了勸導、糾正等整治措施效果并不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