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為提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住院受益程度,市新農合管理中心將2012年住院并且自付合規住院費用累計超10000元的市轄區參合農民(以梧州市新農合管理中心同期報賬資料及報表為準),列入大病救助實行二次補償。該項工作至今年5月31日完成,共有400多名患者得到二次補償,人均補償達3700多元,比2011年增加近50%。
????為了確保參合農民得到更多實惠,市新農合管理中心明確了二次補償的范圍和標準。二次補償的標準為:自付合規住院費用減去10000元后,費用在10000元以下的按50%進行補償;費用在10001元至20000元之間的,按55%補償;費用在20001元至30000元之間的,按60%補償;費用在30001以上的,按65%補償。二次補償金額加原來已補償的金額,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另外,已實行定額補助的病種,如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白血病、順產分娩等,不再列入二次補償范圍;非見義勇為或執行救災救援等公益任務的意外傷害,且補償已達到1000元封頂線的,其他疾病住院費用新農合已補償費用達到15萬元封頂線的,也不列入二次補償范圍。(吳衛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