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梁穎 通訊員 李筠) 近日,梧州市司法局、梧州市律師協會聯合下發了《梧州市法律援助受理點工作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在全市20家律師事務所設立法律援助受理點。此舉進一步拓寬了法律援助申請渠道,方便群眾申請法律援助服務。
????據梧州市司法局律師科相關負責人介紹,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受理點受理的范圍包括: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發給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造成損害,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因使用假劣種子、農藥、化肥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犯罪嫌疑人自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申請事項法院已經立案并予以司法救助的。
????符合規定條件,有法律援助服務需求的群眾,可直接到各律師事務所受理點提出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案件在報批同意后,受理點律師事務所即可安排律師按法定程序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