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記者 黃東榮
????從今年5月起,我市多部門聯合開展行人通行秩序宣導活動,整治“中國式過馬路”,一定程度促進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好轉。不過,有市民建議,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相關設施和有關標識,更好引導群眾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6月18日9時許,在夢之島時代廣場對出十字路口,從各個方向通過人行道的市民群眾基本能夠按照十字路口交通信號燈通過馬路,但仍有個別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存在闖紅燈行為。記者走訪發現,在新興一路龍山路口、中山路南環路口、西堤一路文瀾路口、西環路步埠路口等紅綠燈路口,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等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更有甚者,部分市民群眾在新興一路、二路、三路,以及中山路等市區主干道非人行橫道區域穿行于車流當中。
????出行有序,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內容之一。針對城區主干道普遍存在“中國式過馬路”的現象,一位執勤民警表示,在專項整治行動中,曾采取現場抓拍、現場教育和志愿者勸導等方式,勸導、教育行人按規定通行,但效果并不理想。
????采訪中,一些市民提出,政府部門在整治、規范行人通行秩序的同時,應整合交通信號燈、道路中心隔離欄、綠化等資源,以便民為原則,合理設置路障設施,引導群眾規范穿越人行道,以提高市民群眾文明出行習慣。
????“我們也知道不走人行道,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甚至危及個人生命。但是,由于一些人行橫道、道路中心隔離欄設置不是很合理,有時我們也不得不違規穿越人行橫道?!奔易⌒屡d一路的陸玉德說,政府部門在設置人行橫道、設置紅綠燈時,應完善相關配套的路障、信號燈設施。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夏明武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但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涉及行人違法則較難監管。事實上,很多市民不聽勸告,以為不痛不癢,絲毫沒有意識到闖紅燈屬于違法行為。”夏明武建議,市民群眾出行時,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這是對自己,也是對他人生命財產的負責。6月份,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在早、中、晚交通高峰期,重點整治中山路紅綠燈燈控路口、太陽廣場紅綠燈燈控路口、夢之島紅綠燈燈控路口行人闖紅燈等行為,采取攝像記錄行人交通違法的方式,對違法行為人進行現場教育,并組織志愿者開展交通勸導活動。
????據悉,我市各城區交警大隊已根據調查摸底的情況,整合警力資源,通過示范帶動、逐步推進的方式,進一步完善市區26個紅綠燈路口及周邊路段的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設施,優化調整相關道路交通信號燈配時。同時,聯合市政、城監、團市委等相關部門,圍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對“中國式過馬路”行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宣傳力度,教育相關行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規定,培養文明安全出行習慣,營造安全、暢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