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訊(通訊員 李研銘)為認真貫徹《消防法》,深刻吸取近期亡人火災事故教訓,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梧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從2013年6月10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
活動內容主要有:(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內容包括:1、建設單位是否依法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或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是否依法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2、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3、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4、是否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5、是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6、是否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7、是否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8、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否按照“戶籍化”管理要求,開展自我評估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制報告備案。(二)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現場人員辦公、住宿等彩鋼板臨時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鋼板芯材應為A級不燃材料,達不到要求的,應自行拆除。(三)人員密集場所不得使用彩鋼板搭建建筑,已經搭建的,應自行拆除;不得在門窗、陽臺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如設置的,應自行拆除。(四)沿街居民住宅改作生產、經營、倉儲用途的,應依法辦理規劃審批手續,并將人員住宿部分與生產、經營、倉儲部分用實體磚墻、防火門窗分隔,單獨劃分電動車充電場所,設置室外梯或繩梯等輔助疏散設施,配備滅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控制經營種類和規模,嚴禁經營煙花爆竹、液化氣、汽油、柴油、油漆、化肥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各單位場所開展自查自糾的情況,要在7月20日前,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報告。沒有報告的,將納入消防監督檢查對象,由政府相關部門予以重點抽查,并在互聯網進行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均可以撥打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96119,對舉報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有功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將對各單位場所履行消防職責情況依法嚴格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依法責令改正并予以處罰,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將依照規定采取臨時查封措施。發生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截止6月20日,消防部門已對320家單位進行了抽查,發現火災隱患375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281份,臨時查封5家 ,罰款78000,責令“三停”7家,拘留8人。目前,該項行動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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