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經營者有意混淆“所有權”與“長期使用權”概念,將貴重物品長期使用權作為有獎銷售獎品,企圖逃避工商機關的查處。近日,梧州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依法查處了一起類似案件,對以“汽車十年使用權”為終極大獎的某電器貿易有限公司不正當有獎銷售空調案,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和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梧州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轄區例行檢查時,依法檢查了位于梧州市新興一路的某電器貿易有限公司,發現店外招牌LED屏處及店內公示牌上均出現有獎銷售的內容,其中有“獎品設置三輛小轎車”的獎項,并在店內大廳展示有一輛全新北京現代轎車。
????經查證,當事人為促銷其經銷的空調,策劃了“某某旗艦店隆重開業,連環抽獎獎中獎”活動,全年分三波開展抽獎。每一波活動獎品共分四個獎項,特等獎:北京現代BH7141AY小轎車一輛(十年使用權);一等獎:冰箱1臺;二等獎:電飯煲1臺;三等獎:電磁爐1臺。所有獎品由當事人自行購買,其中特等獎北京現代BH7141AY小轎車購自梧州某汽車有限公司,價值83900元人民幣。至查處時,第一波抽獎活動已結束,所有獎品包括價值83900元人民幣的北京現代BH7141AY小轎車均已兌獎,并與轎車得主簽訂了“使用權”協議。
????梧州市工商局執法人員調查后認為,“使用權”這個概念是試圖對法律進行規避,企圖打“擦邊球”。當事人在有獎銷售活動中,所設的特等獎為價值83900元人民幣的北京現代BH7141AY小轎車的十年使用權,雖然非現金實物,但屬于經濟利益,極易誘發消費者的投機心理,從而影響和干擾了消費者購買空調的正常選擇,妨礙同行業經營者的公平競爭,其行為屬法律禁止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據悉,這是梧州市工商局今年以來查處的第五起不正當有獎銷售案件。梧州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經營者,不要試圖鉆法律空子。無論是以物品使用權,還是以其他經濟利益作抽獎式有獎銷售的獎品,只要獎勵價值超過5000元,就構成不正當競爭。此舉有意混淆獎品屬性誤導消費者的,還涉嫌虛假宣傳。 (黃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