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報料熱線報道 (記者 余靜 通訊員 劉鵬飛) 市區有部分房屋的產權屬于混合產權(與市房產管理局共有),當房屋公共設施部分需要維修時,混合產權房屋的業主們是否可以申請使用住房維修基金?日前,有市民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7月4日上午,家住市東中路21號的羅先生告訴記者,他所居住的樓房有4條瓦筒排污管,其中一條已經斷裂數年。記者在現場看到,這棟樓房背后的瓦筒排污管上長滿雜草,房屋中間的一條排污管在4樓與5樓之間的位置斷裂,下半截已經偏離墻壁。
????據羅先生反映,他于1992年購買了東中路21號其中一套房屋的全部產權,樓內還有部分房屋的產權屬于市房產管理局。
????2012年10月,羅先生就已將此情況反映到市房產管理局。由于這些房子是上世紀80年代建成的,居民擔憂破裂的排污管會威脅居民人身安全,于是羅先生和其他住戶希望能申請使用住房維修基金來維修排污管。
????這些混合產權的房屋是否設立有住房維修基金呢?市公房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購房合同上列有住房維修基金已交納這一項,那么業主就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使用住房維修基金。
????據悉,按照上世紀90年代的政策,如果業主在購房時交了住房維修基金,在該棟混合產權的房屋公共設施需要維修時,住房維修基金可以充入到維修費用里面,但不足部分還是要所有業主共同分攤。例如,按照現行的維修費用,每戶本應出200元,而業主繳交了維修基金100元,那么業主還要再出100元。
????據上述負責人介紹,市東中路20、21號共有48套房屋,只有5套房屋的產權屬于市房產管理局,市房產管理局負責這5套房屋的維修分攤費用,其余維修分攤費用應由其余業主共同承擔。業主可以先仔細看一下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確認當時繳交有住房維修基金,那么可以提供合同或維修基金票據直接沖抵維修費。如果沒有,該分攤的維修費用還是得自己分攤。目前,市公房管理中心已聘請專業建筑公司對排污管維修打了預算,待其余業主將維修分攤費用繳齊后,將盡快安排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