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燕 通訊員 李瑾霞) 據市工商局通報,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717起,其中咨詢614起、申訴62起、舉報41起,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7萬元。
????據介紹,上半年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在家用電子電器類、電信服務類及互聯網服務類的質量、商標、售后服務等問題。其中,商品質量仍然是消費者投訴的重點,主要是銷售過期、變質及假冒偽劣商品等,共15件,占投訴總量的24.2%。如藤縣金雞鎮道塘道垌村農民陸先生,今年2月24日在藤縣藤州新豐農業綜合經營部購買了“野香優2998”的稻谷種,卻發現該谷種不發芽,懷疑該谷種有質量問題,要求賣主賠償其經濟損失。但該經營部認為是陸先生操作不當致使谷種不發芽,與他們經營部無關。陸先生便向藤縣藤城工商所進行申訴,經調查了解后,工商部門認定引起該糾紛買賣雙方均有過錯責任,經協商后,兩方和解。
????同時,服務類投訴仍居高不下,約占投訴總量的24%。每年的五月和十月是婚紗攝影消費糾紛比較集中的時間,很多消費投訴都是因為消費合同或協議缺失“細節”表述而造成。市民陸先生在市一婚紗影樓選定了一款5799元的婚紗攝影套餐,包含有37張相片,但共拍攝了260張相片。當時該影樓稱除當初套餐包含的37張相片外,剩余的如需底片每張需交30元,陸先生選了其中的183張,交了化裝費、化妝品在內的款項共13480元,并簽定了協議。后來陸先生發覺所收款項數目不對時,該影樓才告知陸先生每張30元只是相片底片的錢,如要將相片制作成相冊,需每張再多收30元的入冊費用,陸先生認為收費不合理要求退款,但影樓以雙方簽定有協議為由拒絕退款。于是陸先生便向12315申訴中心申訴。經工作人員調解,影樓退回現金3160元給陸先生,雙方簽訂合約中的其他服務項目繼續履行,陸先生對調解表示滿意。
????此外,通信類投訴仍“高燒不退”,主要投訴問題集中在移動電話方面,包括手機質量、信號不穩定、通話有雜音、自動斷線、非正常關機、主機漏電、功能鍵不能正常使用、電池無法充電或待機時間達不到產品使用說明書中明示的標準、外殼掉漆、時鐘不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