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梁萍 通訊員 蒙建麗) 近日,國內一些城市熱議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使用難問題引發了不少市民群眾的關注。對于我市相關情況,記者采訪了解到,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提取過程確實較為繁復,但另一方面,業主要想實現專項資金的自我管理,卻也并非易事。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由業主在購買房屋時繳納,被稱為房屋的“養老金”。和其他多數城市一樣,我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銀行設專戶儲存,由市房產管理部門統一代管。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我市累計歸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2.55億元。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房齡增加、設施老化,我市房改房、商品房的維修量逐年增加,申請提取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小區和業主也在逐年增多。今年上半年,申請并成功提取專項維修資金的項目就有250個,金額約為11萬元,維修內容涉及電梯、污水管、道路、綠化等。市房產管理局物業管理科工作人員說,只要申請材料齊全,他們會盡快予以審批,整個過程一般為7天左右。
????“審批時間不長,前期準備材料卻要花很多工夫。”近期剛完成一項維修工程的星朗名都一位業主代表說。申請專項維修資金需提交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預算書等,還要列出業主分攤明細表,經有利害關系的、占已交付使用房屋面積和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材料要求嚴格,整個過程非常繁復,有時完全辦下來要花去一兩個月時間。若遇到一些業主意見不統一,或因產權轉移變更業主,從而導致湊不夠申請份額的情況,更是不得不放棄申請,耽誤了維修,也使維修資金的提取使用陷入尷尬境地。
????自己的錢卻不能自主使用,讓不少業主感到很“委屈”。一些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業主希望能夠實現對專項維修資金的自我管理。但是,政府有關部門認為,業主與業主之間,以及與業委會、物業之間的矛盾尚且無法調和,自治的能力和條件達不到要求,又如何能確保專項維修資金實現有效自我管理?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有賴于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的進一步研究和完善。
????在現今的情況下,市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建議,小區可以通過業主大會,授予業委會一定限額內的維修資金使用權限,如此在遇到一些問題不大、數額較小的維修項目時,物業和業委會可以直接提交申請并組織安排維修,免去逐個找業主簽名的程序,也可有效節省時間,提高維修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