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余靜 通訊員 莫瑜) 日前,記者從市市政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科了解到,梧州市現有2500多戶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已經入住廉租房小區,但仍有2500多戶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正在輪候。然而,記者在走訪調查中發現,有部分已經不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居民,按照相關規定,本應騰退廉租住房,但是卻拒絕騰退。
????超收入者需騰退廉租住房
????市民謝先生現居住在富民廉租房小區,但在相關部門對其進行復核時發現,他們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水平已超過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的標準,屬于超收入無房者。
????根據《梧州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的條款,謝先生需騰退廉租房。若不騰退,要按照直管公房租金標準的兩倍來繳納租金。但是,謝先生認為按兩倍直管公房租金標準繳納的租金太高了,應該按照公租房的租金標準來收取。
????對此,市市政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科相關負責人解釋,根據現有的制度設計,廉租住房主要針對具有戶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而公租房主要是針對中等偏低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了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最終,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對謝先生的租金進行了調整。
????超住房面積者需騰退廉租住房
????此外,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相關部門在對部分租住廉租住房的居民進行復核時,還發現存在超住房面積的情況。
????富民廉租房小區的莫先生是拆遷戶,入住廉租房后,用拆遷款購買了新房,因此在相關部門對其進行復核時,發現莫先生一家五口的人均住房面積已經超過每人13平方米的住房保障標準。按照莫先生與市房產管理局所簽訂的《梧州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的相關約定,莫先生一家應該騰空該套房子。
????面對共同申請廉租住房的幾代人,復核時出現有成員已經不符合條件的情況應該怎么處理?市市政管理局廉租住房管理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在對所有共同申請人的住房情況進行調查時,發現盡管已有房產,但不足以讓全部申請人都入住,那么,打算繼續申請租住廉租住房的居民,需重新遞交書面申請材料,經過一系列程序進行復核。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出租方梧州市房產管理局與承租方所簽訂的《梧州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里的規定,對于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立即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房。
????若承租方暫無法騰退的,經過市房產管理局的書面批準后可給予6個月以內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直管公房租金標準計租,過渡期滿后,仍不騰退廉租住房的,市房產管理局按直管公房租金標準的兩倍計收承租方租金,或者通過司法途徑強制收回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保障是指由政府通過貨幣補貼、實物配租等方式,為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立的一項住房保障制度。
????目前全市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困難家庭有5000多戶,只有一半已經入住了廉租住房,仍有一半家庭正在輪候。因此,該負責人表示,對于部分入住了廉租住房,但復核發現不再符合條件的住戶,應按規定主動騰退廉租住房,讓其他輪候者抽號入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