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 實習生 黃慧) 假期,很多大學生都想趁這個機會找一份工作, 來積累社會經驗或賺些生活費。但同時,社會上暑期工打工受騙的事件層出不窮,令一些有打暑期工念頭的學生望而卻步。
????記者通過觀察發現,我市的暑期工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酒店、快餐店、超市等大型企業的服務員或營業員,工資月結,每個月工資800到1200不等;二是玩具廠、食品廠等生產流水線,一天工作時間長,工作強度大,一般需要工作一個月以上,通常工資水平較高,每個月2000左右;三是產品促銷、禮儀、派發傳單等臨時工,流動性較大,每小時約7、8元,工資日結。
????“每個月工資1200元,休息3天,每天工作9小時,試用期3天,試用期間中途退出的沒有工資?!碑斢浾咭郧舐氄叩纳矸莸绞幸患掖笮途频陸甘钇诠r,部門經理如是說。當記者問到為什么不簽訂勞動合同時,該經理不耐煩地說:“暑期工又不是正式工,就算正式工我們也不會和他簽勞動合同,只有一張正式工作的入職書?!?/p>
????記者采訪了市勞動監察部門的相關負責人,高一華支隊長表示,《勞動法》中并沒有關于大學生打工維權的相關條例。原勞動部《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在校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于是,一些企業便鉆起了法律的“空子”,將學生作為“廉價勞動力”使用,這種情況在當今社會越來越普遍。
????高一華表示,學生打暑期工大多會選擇餐飲、商業促銷等臨時性工作,這類工作一般存在上班時間不固定、用人單位不規范等問題,加上學生群體涉世未深,導致他們個人權益受侵犯時維權意識不高,不敢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
????對此,高一華建議,學生在找暑期工時,要提高甄別能力,選擇規范的用工單位,要警惕不法分子借招聘之名收取押金、保證金、扣押證件等行為;確定工作后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雙方應約定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一旦出現糾紛,也可提供維權的物證;打工期間要注意提高警惕,發現用人單位有侵權、違約的行為,可向勞動監察部門尋求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