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黃海志 通訊員 盧宇鳴 鐘康安)駕駛著助力車在路上呈S型行車路線,在川流不息的車流中急速穿梭,這群人被稱之為“S黨”。“S黨”在威脅路人的人身安全的同時,自身也可能闖下大禍。
????6月12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因駕駛助力車發生口角引發的血案進行一審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龍某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3年9月12日23時許,龍某坤駕駛助力車搭乘朋友陳某清,從梧州市河西前往河東某KTV唱歌,當車輛行駛至桂江一橋時,發現前面的劉某駕駛助力車搭乘禤某,嚴某堅駕駛助力車搭乘被害人禤某明,正在呈“S”型路線行駛。龍某坤一邊開車,一邊高喊對方讓路,從而發生口角,隨后發生肢體沖突。沖突中,龍某坤拿起一把牛角刀,朝嚴某堅捅去,致其輕傷。接著,龍某坤沖上前,朝與其朋友陳某清打斗的禤某明的右臀部和右大腿連捅三刀,致使禤某明的右股動、靜脈破裂大出血引發感染,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龍某坤作案后逃離現場,次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龍某坤因瑣事發生口角而持械傷害他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考慮到龍某坤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當庭自愿認罪,其親屬代其賠償被害人及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