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見習記者 黃穎盈 通訊員 李晚昌)買一套房不容易,裝修一套房也不簡單。近日,梧州市消費者協會成功調解了一起因為房屋裝修問題而引起的消費糾紛,消費者李小姐經過七天的調解后,一次性獲得賠償金83317.3元。
去年8月份,市民李小姐在梧州市市區購得一套130平方米左右,自己滿意的商品房。2013年9月1日,李小姐決定拿出20萬置辦裝修,委托某裝飾公司裝潢房子并簽署了一份《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明確工程價款為63800元,工期總天數為80天。然而,80天的等待換來的不是驚喜,而是巨大的失望,在2013年11月29日竣工之時,李小姐發現裝飾公司對自己新房的裝潢,與原先商定的設計存在很大的出入,遂決定向某裝飾公司追討賠償。
李小姐向裝飾公司發出的《裝修終止合同通知書》上稱,新房裝修不但地板磚存在嚴重施工質量問題,裝飾公司還在沒有通知燃氣公司的情況下,私自進行燃氣管道改線。而且,由于工人用水后沒有及時關閉水管總閘,致使房屋整層泡水15個小時以上。事后,雙方就賠償事宜產生爭議,僵持了半年之久,卻始終沒有得到一個妥善的結果。
今年5月28日,無奈之下的李小姐,只好將此事投訴至梧州市消費者協會,并向有關負責人傾吐苦水,說:“這套房子耗費了我大半輩子的積蓄!”
七天后,李小姐從梧州市消費者協會得到了明確的回復,根據合同及圖紙核查結果,某裝飾公司同意簽署消費者協會投訴調解協議書,并承諾五天內一次性賠償李小姐材料費、拆除費等裝飾費用共計83317.3元。除此以外,李小姐還保留了追究某裝飾公司水電方面的責任。此時,李小姐深感壓在內心的大石頭終于落地,并向梧州市消費者協會表達深深的感謝。
梧州市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李小姐的裝修維權個案中,雙方事先簽署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清楚列明了質量要求、材料供應和違約金罰款等細節條文,雙方協商調解過程中有根有據,為快速成功化解這起消費糾紛提供了基礎和保障。該負責人提醒市民,規范明確的裝修合同,既是工程質量的約束憑證,也是避免糾紛的合法保證書,消費者應當加以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