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見習記者 朱元冬)根據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從11月1日起,餐飲企業如果對消費者設置“最低消費”的限制,將面臨最高三萬元的處罰。日前,記者走訪了梧州市內部分酒樓食肆,發現對于這一規定,大部分受訪的消費者表示歡迎,而餐飲企業則表示自己也有無奈之處。
消費者:
設“低消”易致食物浪費
對于餐飲業“低消”設置即將取消,大多消費者表示歡迎。市民梁小姐說,酒樓要消費規定的額度,但如果吃不了這么多東西,就會造成浪費。
然而,也有部分消費者對于該項規定是否能順利推行存疑。市民陳伯表示,取消限制或會對餐飲企業的成本投入造成影響,這樣難免會迫使餐飲企業降低服務質量。同時,也有市民認為,如果餐飲企業沒有按要求履行規定,消費者為了維權而走相關的申訴程序,結果很可能是手續既煩瑣,得到的賠償也不多,這些都會影響維權的積極性。“消費者維權不積極,這樣對違規的餐飲經營者而言,相關的規定也就形同虛設了。”
餐飲企業:
取消“低消”經營成本增加
記者走訪部分酒樓食肆發現,不管是在大廳還是包廂,多數經營者都設置了最低消費的限制。除了茶樓酒館有這個約定俗成的“規定”外,市內一些小吃店、飲品店也設置了“低消”限制。對于取消最低消費,一些餐飲企業也道出了自己的難處。
在蝶山一路的一家酒店內,記者看到菜單上清晰地標明了“大廳最低消費為每人10元”的低消條款。該酒店餐飲部負責人說,酒店實行最低消費限制已經好幾年,除了大廳,包廂也設置了100元到300元不等的最低消費限制。該負責人解釋,來到酒店的消費者有不同的情況,有的僅僅是來喝茶而不點菜品,有的是兩三個人就包了個大房,如果不設置最低消費限制,會令整個經營成本增加。該負責人說,如果消費者的消費沒有達到一定的金額,在沒有降低的服務質量的情況下,酒家的經營將難以為繼。
隨后,記者也致電詢問了位于新興珠寶路內的一家西餐廳。據餐廳的服務員介紹,餐廳內無論卡座還是房間都有最低消費的限制。服務員說,餐廳的就餐環境相對其他地方來說更為舒適,特別是房間還配備了娛樂設施,因此不可能不設最低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