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身為村委支書和主任,利用手中的權力,通過虛報等手段,截留農村改廁補助款七萬多元。近日,藤縣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吳某華、韓某成犯貪污罪,分別判處三年六個月、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補助標準弄虛作假
????經審理查明,2012年,藤縣太平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中央和自治區財政補助農村改廁項目,聘請江某金(已判刑)作為太平鎮農村改廁技術指導員,協助太平鎮辦做好上級督查、驗收工作。
????在實施過程中,江某金與時任太平鎮永平村黨支部委員會書記吳某華、村委會主任韓某成等村干部商定,由村干部向村民宣傳農村改廁項目,向家里有衛生廁所的農戶收取每個報名的改廁戶保證金100元,在通過驗收合格后,則每座按補助400元(含保證金100元)的標準發放給改廁農戶。江某金承諾,村干部每提供一個改廁戶名單等資料并驗收合格后,可分得100元“提成費”。
????此后,被告人吳某華、韓某成召開村委會議傳達上級改廁會議精神,按江某金提出的方案,并由村干部各自對其分管片村民小組進行宣傳發動。永平村共收集341座改廁戶名單(其中54座為虛報)及15000元保證金交給江某金。江某金在沒有組織施工隊對申報的改廁農戶的廁所進行改造的情況下,將341座改廁戶名單整理后提交給太平鎮政府審核,再由太平鎮政府審核后送藤縣愛衛辦驗收、審批。
????2013年2月6日,永平村獲得的2012年農村改廁補助款221650元撥至由江某金掌控,吳某華開設的銀行賬戶內。隨后,江某金從上述賬戶內領取現金221650元,并將其取出的改廁補助款按照339座,每座400元(含保證金100元),共款135600元交給永平村委,由村委干部簽收后按照事先商定的標準部分現場發放給改廁戶,其余部分由永平村各分管片干部代為發放。吳某華、韓某成等人共發放了287座,共計發放86100元,每座截留350元,未發放的52座改廁補助款則由吳某華等村干部按每座300元領取。另外2座的補助款及其余截留的資金由江某金保管。
????東窗事發雙雙領刑
????事后,由于藤縣衛生局改廁領導小組督查發現太平鎮農村改廁項目補助金發放存在違規問題,要求整改。經查,被告人吳某華共參與截留農村改廁國家補償款44000元,被告人韓某成共參與截留農村改廁國家補償款274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華身為太平鎮永平村黨支部委員會書記、被告人韓某成身為太平鎮永平村村委會主任,在協助太平鎮人民政府開展農村改廁項目工作過程中,明知上級補助農村改廁戶的補助標準,在協助江某金發放永平村2012年共341座農村改廁補助款的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江某金相勾結,故意不足額發放給農戶,被告人吳某華、韓某成分別或共同伙同江某金截留補助款,構成貪污罪。兩被告人協助江某金截留補助款,起次要作用,均是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案發后,兩被告人主動退回部分贓款,可以酌定從輕處罰。綜合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量刑情節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黃海崢 溫云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