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一天傍晚,年近八旬的張大娘(化名)乘坐公交車出行,不料在車上摔了一跤,造成九級傷殘。事后,張大娘將肇事公交車所屬公司及為該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萬秀區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法庭上,張大娘的委托代理人訴稱,2014年10月13日7時許,張大娘搭乘公交車時,剛上車還沒坐好,公交車就啟動了,致使張大娘跌倒受傷。公交車司機及張大娘的家屬馬上將她送到醫院。后經司法鑒定,張大娘的損傷構成九級傷殘。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某巴士公司、保險公司賠償各項費用合計3萬多元。
????某巴士公司辯稱,對張大娘要求的部分賠償費用表示認可,并已為張大娘墊付了兩萬多元的醫療費。該公司指出,其已為公交車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應由保險公司負賠付責任。此外,每輛公交車上都有守則牌,張大娘對事故的發生也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被告某保險公司辯稱,該公司并不是侵權人,張大娘在車上摔倒,其本身應自負30%的次要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張大娘在乘坐被告某公司的公交車時遭受人身損害,其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符合法律規定。張大娘作為乘客,自登上被告某巴士公司的公交車后,兩者間確立了城市公交運輸合同關系。被告某巴士公司作為承運人,有義務將原告安全、及時地運送到目的地,并應對運輸過程中的乘客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庭審中,被告某巴士公司未舉出自己有免除部分責任的證據,其沒有盡到客運合同的安全義務,故對于原告的損失,被告某巴士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涉事公交車在被告某保險公司處投保了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某巴士公司與某保險公司形成保險合同關系,原告請求某保險公司在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賠償限額內直接承擔賠償責任,合理合法。
????萬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某保險公司應在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范圍內,賠償原告張大娘各項經濟損失4.9萬多元;被告某巴士公司墊付給原告張大娘的兩萬多元,由某保險公司返還給巴士公司,某保險公司尚應賠償原告張大娘2.6萬多元。
????(梁穎 何青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