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記者 全淦枚
????近段時間,我市高溫天氣不斷,給在高溫下作業的勞動者帶來了一定程度的挑戰。而隨著酷暑天氣的到來,人們對高溫津貼的發放也越來越關注。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規定,每年6月至10月,當室內氣溫達33℃以上(含33℃),露天氣溫高于35℃時,用人單位需給在高溫天氣下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今年我市高溫津貼的發放依然遵循自治區《關于發布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相關政策,根據該文件要求去開展高溫津貼發放工作。
????記者調查:
????高溫天氣下勞動者作業受到挑戰
????據了解,近段時間我市高溫天氣不斷,人們就算是在室內也能感受到炎夏的“熱情如火”,不少人感嘆道,這些天,連風扇吹出的風也是熱的。記者發現雖然酷暑難熬,但我市各行各業的勞動者依然有序地堅守在崗位上,頂著炎熱天氣作業。
????有受訪者示,連續高溫,最難受的便是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天長時間地暴曬在太陽底下,增強了人體的承受難度,一不小心就會中暑,給工作帶來了挑戰。受訪者表示,不管高溫還是低溫,工作還是要繼續的,只是希望在高溫的天氣下,用人單位能夠做好高溫津貼的發放和防暑降溫等工作,能夠確保勞動者的安全。
????勞動關系科:
????每年6到10月發放高溫津貼
????據了解,高溫津貼屬于特殊工資性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勞動環境下付出的額外消耗所給予的額外必要補償。“我市根據自治區的相關文件要求去展開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自治區《關于發布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當室內氣溫達33℃以上(含33℃),露天氣溫高于35℃時,用人單位需給在高溫天氣下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計發時間是每年的6月到10月,津貼標準在每人每月100元到200元之間,不得低于100元。
????據該負責人介紹,高溫津貼是由用人單位支付,各級工會組織則依法對此進行監督,對不按規定支付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予以糾正。“獲得高溫津貼是在高溫下作業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今年我市的高溫津貼發放工作已開始,相關的文件已下達,但目前還沒有開始統計發放情況。”該負責人說,為落實高溫津貼工作,我市相關部門會根據文件要求加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督力度,加強組織領導力。該負責人也表示,高溫津貼以發放資金為準,而且高溫津貼不是福利,與防暑降溫等的概念和福利性質不同,用人單位在支付了高溫津貼后,還需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積極采取其他防暑降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密度,嚴格控制加班加點,錯開高溫時段作業,以確保勞動者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