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眼下又到長長的暑假,許多家長又開始頭疼,孩子每天在家上網怎么辦?家長的這種擔心還真有必要。萬秀區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六年級女生上網聊天遭迫禍,而父母竟然不知情的案子。
????2015年3月,22歲的鄧夏鋒,與12歲的被害人阿薇(化名)通過QQ互加好友聊天,阿薇當時就告訴鄧,自己12歲,正在上小學六年級。2015年4月11日鄧在QQ上發信息要求阿薇最遲4月18日10時30分出來相見,否則就找人槍殺其弟弟,并說他大哥是黑社會老大,他的兄弟都是有槍的。阿薇害怕極了,被迫于18日到鄧的出租房與鄧會面。當中阿薇被鄧脫光衣服,阿薇拒絕與鄧發生性關系后,鄧就用他的手機拍其裸照并說要發到QQ上讓全梧州的人都知道。同月20日10時許,鄧以傷害阿薇弟弟、散播其裸照為要挾,脅迫其到鄧出租屋內,鄧在明知對方未滿十四周歲的情況下,仍使用暴力及語言威脅強行對其奸淫;同月27日4時許,鄧又通過QQ再次以要傷害其弟弟脅迫其出來與他約會,其不得不瞞著父母偷偷離開了家,鄧在其家門口將其帶走到一家旅店對其實施強奸,三個小時后其才得以離開房間去上學。
????是日早上,阿薇父親想叫女兒起床上學,才發現女兒不在房間,就打電話給阿薇,阿薇說已經在凌晨4點左右上學了,現在在學校。其父親知道女兒平時是比較膽小的,對她的話產生了懷疑。晚上回家父母發現阿薇神情不對,盤問之下,阿薇這才和盤托出實情,父親馬上拉上女兒到派出所報案。次日,鄧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15年12月10日,萬秀區法院判決被告人鄧夏鋒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該判決作出后,萬秀區檢察院以一審量刑畸輕為由提起抗訴。梧州市檢察院經審查,支持了萬秀區檢察院提出的抗訴理由。2016年1月25日,梧州市檢察院向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支持刑事抗訴意見書。近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全面審理此案后,全部采納了梧州市檢察院的抗訴改判意見。撤銷了一審判決對被告人鄧夏鋒的量刑部分,作出終審判決,原審被告人鄧夏鋒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此案的案發,如果不是受害人的父親早上發現女兒大清早不在家、對女兒的行徑產生疑問,女兒被脅迫禍害的事不知會被持續蒙蔽多久,孩子就在父母的眼皮底下用手機上網交友受害,父母竟完全不知情,家人對孩子管護的缺失令人反思。
????隨著網絡的普及,尤其是上網手段的多樣化,未成年少女受到網絡誘惑的概率加大。網友的甜言蜜語、無私關懷,讓她們產生了滿足感和信任感,網聊為未成年人打開一扇傾訴大門的同時,也埋下了一顆顆危險的種子。犯罪分子利用網聊對未成年人實施侵害、甚至有的孩子因網友悄然離家出走被騙的案件不斷出現,幼小心靈被摧殘的同時,也給每一個家庭帶來無盡的傷痛。這也成為家庭、學校和社會的“痛”。
????暑假里上網的孩子不分小學、初中還是高中,只要家里有網的,幾乎沒有不上的。青春期孩子讓大人煩惱的,莫過于沉迷網絡亂交友、玩游戲,從而耽誤了前程。提醒家長們反思一下,在不可能不讓孩子“觸網”的情況下,如何了解孩子的觸網需求,引導孩子正確認識網絡,謹慎網上交友,如何管好,護好“花蕾”,筑好“安全巢”避免孩子受到不法侵害?父母應平等地與孩子進行溝通,和孩子一起學習,一起分辨網絡上信息的好和壞,讓孩子對網絡有一個準確的認知。此外,可以刻意培養孩子的其他興趣愛好。比如參加一些球類、繪畫、英語等方面的培訓,讓孩子沒有更多時間去上網,又能獲得廣博的知識,這對學習和健康都是有益的。 (王世楠 徐玉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