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執法人員檢查商家的相關證照。
西江都市報訊 近日,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委托打假維權人員向梧州市工商局投訴,反映市區內有兩家商店存在銷售假冒名酒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名酒生產廠家的合法權益。
接到舉報后,工商執法人員立即對這兩家商店進行檢查。發現這兩家商店內銷售的酒瓶標識和外包裝標示有“貴州茅臺酒”、“五糧液”、“劍南春”、“瀘州老窖特曲”、“國窖1573”等字樣的白酒共計73瓶,貨值金額近3萬元。經廠家打假維權人員現場鑒定,確定該批白酒均假冒了四家企業的注冊商標,嚴重侵犯了四家企業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執法人員依法對涉嫌侵權商品予以扣押,并對這兩家商店予以立案調查。
執法人員介紹,這次查獲的假冒產品包裝仿真度較高,消費者不易辨別。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中秋節是白酒銷售的熱季,有一些不法商家用假酒渾水摸魚,消費者在購買酒類產品時應盡量到來源相對可靠、驗貨制度相對完善的大商場、大超市進行選購;購買時應先看包裝是否符合要求,并要求經營者出具與其營業執照相符的正式發票,在發票上記錄下所購酒類的批號或編號,同時留存好購物小票或發票,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時可作為維權的重要憑證。此外,消費者如發現商家有銷售假冒或仿冒白酒的情況,可及時向工商部門舉報。 (王海鋒 文/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