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朱元冬)電商經營者如果出現不按規定明碼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打折(促銷)、價格欺詐等擾亂電商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受到物價部門的嚴肅查處。這是記者近日在梧州市物價局召開的電商行業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會上獲知的信息。
根據規定,各電商經營者在網絡上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同實體店一樣,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同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記者了解到,在網絡銷售時,一些廣告用語的使用如果想僥幸打“擦邊球”,就有可能涉嫌違法。例如在對未銷售過的商品開展促銷活動時,使用了“原價”、“原售價”、“成交價”等類似概念;使用“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漲價”等不實語言或者其他帶有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等標價,誘導顧客購買;聲稱“特價”、“清倉價”、“全網最低價”、“市場最低價”、“出廠價”、“零利潤”等,但價格表示不真實、不準確,沒有依據或者無從比較。這些廣告用語均有可能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欺騙,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梧州市物價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下一步,物價部門將加強對電商價格行為的監管,重點對網絡零售業者經營過程中的明碼標價和促銷行為進行檢查。同時,嚴肅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打折(促銷)、價格欺詐等擾亂電商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物價部門將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此外,還將向全社會曝光其不法行為,錄入梧州市價格信用信息庫,并與梧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對接,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制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