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祝琳 通訊員 徐巍)日前,自治區物價局下發《關于再次調整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和粵桂縣域經濟產業合作示范區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鑒于廣東肇慶地區一般工商業、大工業用電價格自2016年6月1日起有所調整,按照粵桂試驗區參照實行和廣東肇慶地區相同電價政策的原則,對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的峰谷分時電價進行調整。
????《通知》指出,此次調整中電度電價(不含基金)、基本電價、峰谷上下浮動比率及執行時間仍按照廣東肇慶地區調整執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廣西標準執行。調整后,一般工商業、大工業用電各時段電價均進行了下調,其中,高峰時段下降幅度最大,每度下降2.77分,平段時段每度下降1.68分,低谷時段每度下降0.84分。
????我市在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先行先試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利于探索推進兩廣一體化的合作運營管理機制。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實施以來,通過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激勵企業盡量避開用電高峰時段生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企業生產效率。粵桂試驗區內聯溢化工、三威林產等能夠進行避峰生產的企業,自愿參與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效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據統計,1至8月,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工業用電量達2.5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