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龍天傳) 10月14日,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梧州市2016年社會保險費率調整新聞發布會。會議通報了2016年梧州市社會保險費率調整的基本情況、相關措施及成效,并圍繞市民關注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為了進一步減輕企業經營負擔,激發企業活力,梧州市人社局將全市社會保險部分項目的單位繳費部分比例,在上年的基礎上下調了2%,其中部分園區企業降幅更大。
據悉,2016年梧州市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惠及全市近5000家用人單位,2016年1~9月已實際為全市用人單位減負約5600萬元,預計全年減負超過7500萬元,大大減輕企業經營的負擔。
在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從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梧州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由20%降至19%,個人繳費部分仍為8%,合計費率為27%。
在失業保險方面,從2016年5月1日起,梧州市失業保險費率單位繳交部分從1.5%降至0.5%,個人繳交部分為0.5%。另外,對符合條件的單位給予穩定就業崗位補貼,該補貼可用于用人單位開展職工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崗位補貼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
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率今年未作調整,繼續按此前繳費標準執行。
針對“降低單位繳費部分比例是否會對個人社保待遇產生影響”的疑問,梧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基本養老金待遇主要受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影響,和企業繳費比例無直接關系。同時,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標準,也基本與繳費比例無關。根據國家和自治區部署,今年梧州市繼續上調了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待遇水平,確保退休職工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此外,有關部門目前所推出的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措施,經過上級部門的嚴密測算和認真研究,以及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實施,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可承受范圍之內,所以,進一步降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后,基金的安全仍然是有保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