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梧州市中年男子李某強,在喝酒后來到前妻所在公司,因探望孩子問題雙方發生爭執并打爛了公司部分物品。見狀,公司經理及部分員工上前勸阻,經理在制止毆打過程中被李某強捅傷。10月19日,萬秀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李某強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2015年12月28日18時許,被告人李某強在萬秀區大南路一家手機商城內毆打正在此上班的前妻黃某,砸爛商城的一些物品,并強行把黃某拉到二樓電梯口處。公司經理軒某等人見狀上前勸阻及制止,李某強遂使用隨身攜帶的一把牛角刀捅傷了軒某。經鑒定,軒某腹部的皮膚軟組織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胃部的損傷程度構成重傷二級。軒某受傷后在醫院住院治療12日,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47519.45元。
????案發后,公安機關扣押了被告人李某強作案工具牛角刀一把,并于2016年3月27日打電話通知李某強到案。李某強在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下,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其傷害被害人軒某的事實。李某強及其前妻黃某已支付被害人軒某賠償款共人民幣31000元。
????萬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后,李某強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減輕處罰。李某強持兇器傷害他人,對其酌情從重處罰。案發后李某強能賠償原告人的大部分經濟損失,對其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所述,萬秀區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張明環 林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