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11月3日,因拒絕拆除違章建筑,岑溪市男子覃某被岑溪市人民法院院依法處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罰款三千元的處罰。
據了解,2013年11月份,覃某在沒有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在岑溪市岑城鎮六凡村一處面積約為119.5平方米的水田上建設房屋,當時只建成了房屋地基和衛生間。
2015年2月13日,覃某的違法行為被岑溪市國土資源局發現并查處。根據該局的處罰決定書,覃某應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恢復土地原狀。覃某對該處罰決定不服,向岑溪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經復議,岑溪市人民政府維持了原處罰決定。事后,覃某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行政訴訟。經岑溪市國土資源局的多次催告,覃某也沒有自覺履行義務。
2015年8月10日,岑溪市國土資源局向岑溪市人民法院對該案申請強制執行。2015年8月21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向覃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并多次動員催促,覃某仍然拒絕履行。
11月3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再次找到覃某進行勸說,但覃某仍然態度強硬,拒不履行。該院遂依法對覃某處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罰款三千元的處罰。若覃某在司法拘留執行完畢后仍拒絕履行,法院將考慮采取強制執行的方式拆除該違章建筑。 (梁植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