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2014年,剛年滿18歲的外來務工人員小勝在一場工傷事故中失去了右腿。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2016年10月,小勝終于拿到工傷待遇糾紛的裁決書,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用人單位賠償給小勝醫療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等共計109萬余元。
????2013年11月18日,A公司承包B公司附屬設備安裝工作,同年11月23日,A公司將工程轉包給自然人梁某。2014年2月7日,小勝受梁某聘請到B公司從事鍋爐安裝工作。2014年2月24日,小勝在安裝鍋爐車間爐風管時,風管突然墜落,小勝右腳被壓在網管端頭與爐體之間。事發后,小勝被送醫治療,右小腿及膝關節被截肢。小勝的情況經認定為工傷,造成四級傷殘。
????2015年1月,小勝的父親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起法律援助申請。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審查受理后,指派廣西益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鄭照紅和黎釗作為案件承辦人。
????承辦律師接受指派后,積極搜集證據材料。在小勝的傷殘等級鑒定出爐后,承辦人為其向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A公司賠償小勝各項損失。
????2016年10月,該案在經歷兩次開庭后,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用人單位賠償給小勝醫療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等共計109.496944萬元。
????(韋金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