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楊淑華 通訊員 梁宇飛)歲末年初,不少市民開始規劃自己的假期旅行,而旅行社推出的各種旅游產品也讓人看得眼花繚亂。如何選擇合理的旅游產品成了市民出游前考慮的問題。對此,旅游界業內人士提醒市民應綜合各項因素,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的旅游產品。
????今年11月份,市民黃女士與好友跟團去桂平游玩,每人80元的團費包括了景區的門票和車費,她認為這樣的價格比較合理。“當時看到跟團的價格比較低,心里還是有些忐忑的,但到達景區后并沒有被強制消費。我了解得知,其實這是景區與旅行社聯合舉辦的一個優惠活動,所以價格較為實惠。”黃小姐說。
????如今,外出旅游成為不少市民假期中的選擇,而隨著旅游行業的競爭愈演愈烈,不少旅行社或景區也大打“價格戰”。面對低廉的價格,擔心低價旅游存貓膩的市民不在少數。這部分的市民大多受到之前一些旅游惡性事件的影響,面對低價的旅游產品時很難分清這到底是“餡餅”還是“陷阱”。
????鳳凰假期旅行社總經理李昌明分析表示,不是所有的低價游都是“陷阱”,市民大可不必談“低價游”而色變。李昌明稱,推動旅游產品價格下調,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一是國家推行優惠政策,國家會根據特定的時段或區域出臺優惠政策,為游客補貼一些景區的門票、住宿費用,這部分的補貼力度比較大,有時甚至會全額補貼門票。二是旅游景區與旅行社聯合舉辦活動,對部分景區的收費實行“優惠價”。三是旅行社與航空公司合作,降低機票的費用,這部分主要針對出境游的旅游產品。“市民在選擇旅游產品時應該注意詢問收費的項目,弄清楚已經繳納的費用所包含的具體項目,確認是否還有額外的收費。”李昌明說。
????梧州市旅游發展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12月16日,為響應國家打擊“不合理低價游”行動,梧州市有關部門組織全市21家旅行社簽署承諾書,以提高市民出游的質量。此外,關于“不合理低價游”的具體情況,市民可參考由國家旅游局頒布的《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意見指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可被認定為“不合理低價”:一是旅行社的旅游產品價格低于當地旅游部門或旅游行業協會公布的誠信旅游指導價30%以上的;二是組團社將業務委托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游團隊的;四是旅行社安排導游領隊為團隊旅游提供服務,要求導游領隊墊付或者向導游領隊收取費用的;五是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其他“不合理低價”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