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謝韻 通訊員 吳柳琴)日前,記者從梧州市社保局獲悉,2016年度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府補貼申請工作,將于2017年1月4日至3月31日開展。
據悉,此次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府補貼申請對象為2016年度前(含2016年)以用人單位職工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的被征地農民,以及往年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后符合條件應享受而未申請的被征地農民。
2016年度養老保險政府補貼申請時間從2017年1月4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結束(節假日除外)。期間,被征地農民可攜帶相關材料,到梧州市社保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科(勞動保障大廈七樓)辦理養老保險補貼申請業務。申請時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被征地農民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卡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梧州市被征地農民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戶口頁復印件一份。此外,在蒼梧縣、廣西區內其他地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還需出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加蓋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公章)。
此外,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符合享受政府補貼條件的被征地農民,應在本人領取《梧州市被征地農民審核表》之日起三年內參保繳費。逾期參保繳費的,不能享受政府補貼,其應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由其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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