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楊苑君 通訊員 童鯤 李瑞陽) 12月21日,梧州海事局依法對“平南永佳1068”船只的經營人實施了海事行政處罰,這是自《廣西西江航運干線(南寧-梧州航段)船舶航行規則》實施以來,梧州海事局開出的首例罰單。
????12月21日上午,梧州蒼梧海事處執法人員在龍圩航段巡航檢查時發現,“平南永佳1068”船正違規從西江大橋的下航通航孔向上航行。執法人員立即責令該船駛往指定水域錨泊接受調查。
????據介紹,此行為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廣西西江航運干線(南寧-梧州航段)船舶航行規則》,極易釀成事故并威脅大橋安全。執法人員依法對該船的經營人實施海事行政處罰,并開展宣傳教育。
????西江航運干線進入枯水期以來,我市西江大橋附近水域陸續發生3起船舶事故。梧州海事局工作人員介紹,不按規范操作、不按規矩行駛是上述船舶發生事故的主因。今年9月1日,《廣西西江航運干線(南寧-梧州航段)船舶航行規則》正式施行,該規則對船舶通過渡口、橋區等水域的行為規則進行了規定。《規則》實施后,梧州海事局對照要求,加強了事故多發水域駐點檢查,嚴防類似事故發生。下一步,將以此作為典型案例,繼續加強《規則》的宣貫和監督檢查,不斷提高船員及船只經營人遵守航行規則的意識,加大對類似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減少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