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梁燕如 通訊員 唐小玲)日前,《梧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2015-2020年)》出臺實施,其著眼點是讓優秀師資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方案》明確,要改善鄉村教師生活待遇,確保鄉村教師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工資水平,為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每月發放鄉鎮工作補貼300元,并嚴格落實自治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力爭到2020年全市鄉鎮中小學教師周轉宿舍基本滿足當地教師住房需求。
????《方案》提出,要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評聘傾斜政策。其中,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0年,尚未取得中小學教師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鄉村教師,符合申報條件可直接申報高一級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通過即可聘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鄉村教師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系列、副高級以下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職稱外語合格不作為申報評審條件,按評審規定提交論文,但不要求發表論文;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到村小、教學點任教的,到崗即聘。
????《方案》明確,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推進“本土化”培養。今后,我市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地方免費師范生項目等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對已獲得教師資格證書、自愿到鄉村學校任教的人員,采取直接面試方式公開招聘;對自愿到縣級以下學校任教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為推動優秀師資下沉基層,《方案》還完善了交流輪崗和支教走教政策機制。《方案》明確將“在鄉村學校任教(支教)至少一年”,作為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評選特級教師條件之一,并且新增城鎮中小學教師要先安排在鄉村任教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