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黃穎盈 通訊員 李晚昌)去年10月,市民肖女士新購入了一輛汽車,為完善車輛使用功能,還同時在汽車銷售商處購入了一臺外置車載導航儀。沒想到,銷售商提供給肖女士的不但是貨不對板的導航儀,還對肖女士辦理換貨及退貨的訴求多次推脫,讓她忐忑了近三個月。1月10日,在梧州市消費者協會的調解下,肖女士終于拿到了合理退款。
????去年10月31日,家住西環路的肖女士在長洲區某汽車貿易公司購入了一臺價值8萬多元的汽車,在銷售人員的游說下,肖女士還額外購置一臺價值3000元的某品牌外置車載導航儀。在雙方交易時,肖女士對這臺車載導航儀的功能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就是導航儀須配置有DVD碟機,好讓小孩在搭乘汽車時可以看影片。不過,這一要求只是肖女士與銷售人員口頭約定的,并沒有明確附在購車合同內。
????去年11月初,肖女士提車的時候才發現,銷售商提供給她的車載導航儀貨不對板,沒有配置原來已經說好的DVD碟機。而且,當肖女士發現這一問題時,導航儀已經被安裝在車內。對此,肖女士感到很不滿意,在她再三要求下,銷售人員才勉強答應幫她替換同品牌另一型號的車載導航儀。
????可沒想到,時間一拖就是一個多月,銷售人員先是說導航儀沒貨,后又說因為尺寸問題與車輛不匹配,始終沒能替肖女士安裝上符合其消費意愿的車載導航儀。多番交涉無果后,肖女士無奈之下只好前往梧州市消協請求幫助。最后在消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肖女士終于在今年1月10日拿到了該汽車銷售商關于導航儀的退款。
????就該起案例,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類似的大單金額消費時,應留意合同內文關于對商品價格、質量及售后等方面的約定,若有其他細節上的口頭約定,還應注意保留協議憑證,最好能經雙方明確后附述在合同內,一旦發生糾紛可作維權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