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蒙敏瑩)近日,市民李棟強向本報反映,他想要辦理不動產權證,由于房子已經抵押給銀行,需要工商銀行梧州分行開具意見證明才能辦理不動產權證。因銀行開具的意見證明不是很恰當,導致他一直沒能辦理不動產權證。“到底如何才能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李棟強對此感到疑惑。
????市民李棟強反映,去年10月,他已經將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的相關資料遞交到梧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然而,近日,他接到了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的電話,被告知工商銀行開具的證明還需要增加一句話,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可是,銀行也不愿意加這句話呀!”李棟強表示,工商銀行梧州分行開具的證明除了相應信息外,還提到“在確保不損害我行原有抵押的情況下,同意不動產登記中心為李棟強辦理不動產權證手續”的內容。現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需要銀行增加一句話,即“若由此產生的糾紛責任,由銀行和李棟強共同承擔,與不動產登記中心無關”,如果銀行不增加這一句話,不動產權證就辦不了。
????1月16日,記者向梧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了解情況。梧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鄧毅告訴記者,李棟強的房子已經抵押給銀行,所以李棟強辦理不動產權證需要得到工商銀行的意見證明,而李棟強提交的銀行證明沒有關于對辦理不動產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的意見內容,因此不適宜辦理不動產權證。此外,銀行出具的證明中部分內容表述不是很恰當,所以李棟強的不動產權證手續未能繼續辦理。
????鄧毅表示,目前,工商銀行梧州分行正在對李棟強的意見證明作出修改。待意見證明修改完后,不動產登記中心再進行處理。不僅李棟強,不少市民也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反映了類似情況。為進一步簡化市民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手續,不動產登記機構正在與梧州市金融機構溝通,爭取出臺更加便民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