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梧州市一對年輕戀人在網上看到一則房產中介公司的賣房信息后,按照上面留下的聯系電話進行了聯系,竟被騙取了9萬元。原來,這對戀人聯系上的是已經離職的中介人員李某。近日,李某被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網上看中房源
????2016年1月底,林某、楊某在網上看到了一則某房產中介公司轉讓房產的信息,相中了某小區一套門牌號為1202號的房子。隨后,兩人按照這則信息上留下的聯系方式,撥通了聯系人的電話。通話中,接電話的男子自稱是這套房子的業主,還與林某約好了看房的時間。
????雙方見面后,這個房主介紹自己叫“陳慶祝”,是江蘇人。林某兩人查看了“陳慶祝”的身份證后,便跟著他去看房子。到達1202房后,“陳慶祝”用自帶的鑰匙打開了房門。“陳慶祝”向林某兩人介紹稱,這套房子是他老婆家的拆遷補償房,暫時還沒有與開發商簽合同,只有一份內部認購書,因此,還沒有房產證。如果林某兩人想要購房,他可以轉讓給他們,并讓他們直接跟開發商簽合同。林某兩人查看了認購書,上面確實標注著“陳慶祝”的名字,便相信了他。
????最后,林某兩人決定買下這套房子。價格方面,“陳慶祝”要價30萬元。經過一番談價,雙方確定首期先支付9萬元,其中包括3萬元的定金,剩余的房款將辦理銀行貸款。2016年2月5日下午,“陳慶祝”帶著交易合同找到林某,在雙方簽字后,收取了林某3萬元定金。
????背后竟藏貓膩
????事情至此,本已算告一段落。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事情的背后,竟是一個彌天大謊。這個自稱為“陳慶祝”的男子,對林某兩人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他既不叫“陳慶祝”,也不是1202房的房主。
????這個男子的真實名字叫李某,河南省遂平縣人,現年37歲,是某房產中介公司的離職人員。李某曾因犯詐騙罪于2009年1月被梧州市原蝶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于2014年12月刑滿釋放。
????在離職前,李某為某房產中介公司在網上發布了1202房的轉讓信息,留下的聯系方式也是他本人的手機號碼。當林某打來電話詢問這套房子時,李某想到自己正好還持有房子的鑰匙,便自稱是業主,以騙取林某的錢財。另一方面,為了取得1202房的認購書,李某還在該小區地產公司以“陳慶祝”的身份填寫了資料,制造了一份認購書。
????設法瞞天過海
????在簽訂交易合同時,李某對林某說,4月中旬就可以到房產交易中心查到這套房子的登記信息了。但直到4月下旬的一天,林某拿著合同書去梧州市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時,卻被告知這份合同不是正式的合同,查不到相關的信息。
????見狀,林某馬上聯系李某。但李某馬上辯稱是公司的工作人員搞錯了,將重新打印一份再做簽訂。隨后,李某花了120元錢,從網上找能幫偽造合同的人,偽造了一份假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016年5月6日,李某以梧州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把這份偽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寄給了林某。在林某簽字后,李某把一份加蓋了某房地產公司公章的購房合同書交給林某,并要求他支付首期尾款6萬元。為了增加可信度,李某還找到了以前的一個女同事,要求其扮演房產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與林某確認有房產交易一事。在“確認無誤”后,林某將6萬元匯入了“陳慶祝”的賬戶。
????難逃法網恢恢
????2016年7月4日下午,林某、楊某來到1202房,想用鑰匙開門時,發現鑰匙根本開不了門。林某隨即撥打“陳慶祝”的電話,發現其手機已經停機。次日上午,林某兩人拿著合同到該小區地產公司去核查。工作人員看了合同后表示,合同是假的,這才揭開了這起購房騙局。在林某報警后,李某很快就被警方抓獲了。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此外,李某其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近日,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此外,責令其退賠給被害人林某、楊某經濟缺失9萬元。
????(王世楠 莫小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