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岑溪的吳某陽在他人家做客時,因主人說了一句“不要碰我的車”,便大肆打砸。日前,岑溪市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吳某陽有期徒刑10個月。
????2016年8月24日下午,吳某陽和另外幾名男子前往岑溪市歸義鎮某村的朋友謝某雯家中喝茶。謝某雯的侄女謝某釗回到家中后和吳某陽等人聊天時提到剛才回來的路上,自己的小轎車車身有個腳印,并帶著吳某陽等人去看車子。吳某陽看了謝某雯的小轎車后,將腳放在小車車門上。謝某釗勸吳某陽不要亂碰,以免把車給刮花了。
????吳某陽聽了謝某釗的話之后,當即和謝某釗爭執起來,并演變為打斗;在發生肢體沖突后,吳某陽拿出一把小刀追逐謝某釗,謝某釗見狀逃跑。在謝某釗逃跑后,怒氣未消的吳某陽手持木棍先后將謝某釗停放在門口的小轎車、客廳的液晶電視機、玻璃茶幾等家具進行打砸。經鑒定,被損毀的上述物品共價值5362元。
????看到家中遭到吳某陽的打砸后,謝某雯當即報了警。2016年8月30日,吳某陽主動前往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岑溪法院審理認為,吳某陽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吳某陽犯罪后自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從輕處罰。綜上,法院遂作出前述判決。
????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田廣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