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燕 通訊員 駱玉婷 鄧國蓉)近日,市工商局萬秀工商所成功調解一起游客入住酒店意外受傷的投訴。
????外地游客倪女士在入住萬秀區某酒店時,淋浴玻璃門突然倒塌破碎,造成腿腳被割傷數處,由于年紀較大,受驚嚇后倪女士的血壓飆升。為了便于維權,倪女士先自行與酒店協商,要求酒店寫下此事詳細過程,出具書面證明加蓋公章,但遭到酒店的拒絕,無奈之下,她只好向萬秀工商所求助。
????接到投訴后,工商所執法人員立即聯系該消費者和酒店負責人。經調查了解,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按照《消法》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賓館商場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經協調,最終酒店方面安排倪女士到市紅會醫院進行全身檢查,并負責傷口處理的醫療費和身體檢查等全部費用。
????工商人員提醒,經營者應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場所,消費者在經營者提供的消費場所內,其人身、財產遇到危險的,有權要求經營者給予救助,經營者不能以設置提醒牌完全免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