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在安全地點將符合放生條件的野生候鳥放歸野外。通訊員 鄧海波 攝
????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蒙敏瑩 通訊員 葉吉玲 陳曉聰)3月16日,記者從梧州市林業局獲悉,近日,梧州市林業局組織森林公安、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林政稽查支隊等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執法隊,對萬秀區南中市場和居仁路進行突擊檢查,查獲一批蛇類、鳥類等陸生野生動物。
????據梧州市林業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為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有效開展禽流感等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近期,梧州市林業局聯合森林公安、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林政稽查支隊等多個部門組成執法隊,對全市多家飲食場所和市場攤販開展保護野生動物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執法人員重點檢查餐飲企業、個體商戶有無違法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情況,并開展相關宣傳教育,向餐飲企業負責人、市場攤販等從業人員發放宣傳資料,向群眾公布舉報電話。
????3月10日中午,執法人員分別對萬秀區南中菜市和居仁路進行突擊檢查,共查獲滑鼠蛇、灰鼠蛇、眼鏡蛇、畫眉、噪鹛、鸚鵡等一批陸生野生動物。經梧州市森林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調查了解,販賣這些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人員,大多是從梧州市外已取得“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的馴養基地購買的,但這些人員均未獲得林業部門所核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許可證”。目前,有關部門已經對涉事人員進行處理。
????據梧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的工作人員介紹,在行動中查獲的全部蛇類和暫不適宜放生的鳥類,均已移交給梧州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而符合放生條件的鳥類已進行野外放生。
????同時,梧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的工作人員提醒市民,根據2017年1月1日實施的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不但可能會感染疾病,而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市民若發現在叢林有非法張網捕鳥的現象,或發現在市場上有非法買賣野生保護動物的行為,可向公安部門或林業部門及時反映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