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一男子因為生意失敗,資不抵債,曾經多次向財務公司借錢。在背負多家債務,自己又沒有能力償還債款的壓力下,他偽造了假的房產證做抵押,騙取受害人98800元人民幣。同時,該男子又因為信用卡惡意透支,逾期不還。日前,禤某被龍圩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禤某曾經是龍圩某中學的老師,在外投資做了點小生意,但生意出現意外。為了填補資金,禤某到處問人借錢,曾經多次向財務公司借錢。眼見財務公司還款期就要到了,自己又沒錢還。于是在朋友的“提醒”下,想到利用假的房產證騙取他人錢財。2012年2月,被告人禤某伙同他人在位于梧州市龍圩區鎮城西大道某信息有限公司,以借款為由,用偽造的《房屋所有權證》抵押,先后兩次共騙取被害人唐某人民幣98800元。
????另外,在2010年2月10日,被告人禤某向某銀行申請了一張透支額為1萬元的信用卡。被告人禤某從2010年2月16日開始透支消費,2011年10月6日透支消費開始出現逾期,后經銀行多次催收,被告人均未履行還款義務。截至2016年6月22日,被告人禤某用該銀行卡共透支本金人民幣9824.21元,利息2218.62元(不包含復息和罰息),合計人民幣12042.83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禤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房屋所有權證,騙取他人988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構成詐騙罪。同時,被告人禤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被告人禤某一人犯數罪,法院決定對被告人禤某依法判決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數罪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林金沛 蒙振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