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 通訊員 田廣偉) 去年9月,岑溪市年近六旬的女司機劉某,不僅不配合交警執法,還連同年過七旬的丈夫吳某襲警。日前,經岑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該起妨礙公務案進行了宣判。其中,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劉某是岑溪市的一名公共小巴司機。2016年9月13日下午,劉某駕駛小巴駛過岑溪市某市場門口時,與路邊擺攤小販梁某的遮陽傘發生刮擦。雙方發生激烈的爭執,爭執不下,梁某選擇了報警。在交警趕到現場后,依法要求劉某出示相關證件,劉某拒不配合執法,并且打電話叫來其丈夫吳某前來“助陣”。
????吳某趕到現場后,劉某和吳某二人一起對執法交警進行言語辱罵。在交警對二人宣布將依法扣押涉案小巴車時,吳某還對交警進行推搡,以阻止扣車。迫于無奈,執法交警請求增援。在岑溪市城中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后,劉某和吳某二人仍不配合執法,并從小巴車上取下木棍、鐵棍對民警進行襲擊。在混亂中,劉某還掏出打火機點燃紙團欲投進車內,被民警及時制止。在民警制止劉某縱火的過程中,劉某、吳某趁機對民警進行撕咬,造成一名民警受傷。看到有同事受傷后,現場的其余民警強制將二人帶離了現場。后經鑒定,受傷民警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岑溪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兩名被告人駕駛公共小巴與他人的水果攤發生剮碰之后,公安民警接到報警后到場處理,公安民警行為是依法執行公務,但是兩名被告人拒絕配合,謾罵公安民警,用木棍鐵棍毆打、用嘴巴咬傷公安民警,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相關規定,并構成妨害公務罪。因此,岑溪市人民法院分別判處吳某、劉某有期徒刑9個月和7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