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黃穎盈 通訊員 李晚昌 李嘉怡)家住河西的市民陳先生很重視對身體健康管理,為此,他投資了一些關于健康保障方面的保險產品。然而日前,陳先生不幸被確診患有某大病,正當他想向某保險公司獲取關于該大病的保費時,卻被該保險公司以陳先生涉嫌“故意不如實告知身體狀況”為由拒絕賠付。面臨雙重打擊的陳先生無奈之下前往梧州市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經調解,雙方之間的爭議得以平息,原有的保險合同解除,陳先生在4月初獲得了投保費用的全額退款。
????消費者申請保險理賠遭拒
????2015年,陳先生花費1974元向某保險公司購買了某大病方面的保險產品。天有不測風云,陳先生于2016年年底被確診患上某大病,于是他于今年1月向該保險公司遞交了理賠資料。
????然而,保險公司方面經過調查取證,發現了一點端倪,最終向陳先生發出了拒賠通知書,以陳先生“故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做出“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實際交納保險費”的處理決定。
????對此,陳先生感到很驚訝,并質疑保險公司的作法。陳先生認為,他根本無法提前知道大病會降臨到自己身上。陳先生還反問保險公司,如果他存心想要隱瞞自己的身體狀況,當初怎么不加倍投保以換取更高的賠付款?
????面對陳先生的質疑,該保險公司稱,由于陳先生曾在2009年因其他疾病而住院,實際上,陳先生投保時的身體情況,已不符合投保關于某大病保險產品的要求。保險公司推斷,陳先生在2015年投保時存在故意隱瞞的行為。
????對保險公司方面的說法,陳先生大喊“冤枉”。他提出,自己2009年確實曾因其他疾病而住院,但是,住院一事距離自己投保的時間已間隔近6年。而且,自己當時住院治療的病并不是現在投保的大病。所以,陳先生覺得自己在投保過程中不存在“故意隱瞞”的情節。
????保險公司最終退還保費
????市消協在調解時發現,陳先生在購買該份保險產品時,確實簽過一份投保告知書,該告知書列出了眾多關于被保險人身體狀況的調查問卷。可是,由于這份保險產品的代理人在與陳先生進行投保告知書調查時,雙方都未嚴謹對待,因此,代理人未能通過投保告知書調查這一環節及時了解陳先生的住院病史,最后導致了這起消費糾紛的產生。
????經過梧州市消費者協會的調解,保險公司對陳先生的投保過程再三進行了梳理,并重新達成了調解意愿。該保險公司決定撤銷“解除合同且不退還實際交納保險費”的處理決定,改為把陳先生當初投保的費用全額退還。
????就此案例,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除了首先要對準備購買的保險產品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之外,消費者和保險公司雙方都要認真對待投保前關于被保險人個人信息、財物及身體情況的告知調查,確保投保人提供的信息全面、有效,這既為雙方在處理理賠時提供法律等相關依據,也能更有效地保障雙方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