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黃穎盈 通訊員 李晚昌 李嘉怡)梁先生是某品牌廚衛用具專賣店的一名商家,他的店面經營多年,積攢了一定的口碑和信譽。但在近日,梁先生卻因為一單發生在2016年的買賣,被消費者在某品牌廚衛用具的公共服務平臺上投訴,使得店面形象大打折扣。多次與消費者協商未果后,梁先生最后在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幫助下挽回了店面聲譽,讓消費者主動取消了“惡意差評”。
????2016年“十一”假期,某品牌廚衛用具專賣店舉辦慶典活動,當時售價為2580元的某型號灶具在活動中降價200元,按2380元出售,消費者陳先生與宋女士相中該產品,并交納了1000元作為定金,商家為這兩人開具了一張訂貨單。不過,直到今年3月14日,陳先生與宋女士才通知這家店上門安裝該灶具并補齊余款。
????原本,這是一筆再普通不過的買賣了,但陳先生與宋女士卻在無意中了解到另一個情況,頓時讓自己的心里很難受。原來, 這個品牌的廚衛用具專賣店在今年3月15日又搞了優惠活動,而陳先生與宋女士家里剛安裝上的灶具恰好又降價了,僅售2180元。為此,陳先生在3月16日專門到這家店一趟,提出讓商家退還200元的差價。
????作為店面的負責人,梁先生了解到此事以后,表示很理解陳先生和宋女士的心理落差,于是主動提出了多送餐具和刀具贈品來作為“彌補”。經過梁先生的積極溝通,陳先生與宋女士應允了他的提議,收下了贈品。
????本以為事情就這么過去了,可沒想到,陳先生和宋女士在3月26日竟反悔了,明確表示要退回贈品,堅持拿回200元的差價。因為沒等來梁先生的妥協,陳先生與宋女士在4月通過某品牌廚衛用具的公共服務平臺,對梁先生負責的專賣店進行了投訴,兩人還找到了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要求梁先生“給說法”。
????4月24日,雙方在市消委會的幫助下重新協商,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梁先生同意不索回已給予的贈品,并額外多付100元作為補償。但梁先生也強調,這是出于維護店面名譽的考量才決定讓步,因為在該起買賣的過程中,雙方不存在強買強賣的行為,而且店面出售的商品明碼標價,也不存在惡意欺瞞的行為,希望消費者能夠換位思考,體會商家的誠信與誠意。
????在市消委會工作人員的進一步溝通下,陳先生與宋女士也意識到在該起消費糾紛中,自己的行為有不恰當的地方,表示會盡快撤銷對梁先生的投訴,減少梁先生的損失。
????就此案例,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應該理性消費、理性維權,在選購價格可能會隨著銷售季節或時間出現變動的商品時,消費者和商家雙方應該就價格差異提前做出預判,并明確細化銷售協議,這既可為調解消費糾紛提供依據,也是為了更好地保障雙方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