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對路邊攤占道經營的物品進行暫扣處理。吳艷虹 攝
??? 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吳艷虹 通訊員 高遠)長期以來,棗沖路棗沖小區對出的人行道,是早餐檔、水果檔、菜檔等流動攤販高度“活躍”的地帶。最高峰時,共有40多個流動攤檔在該路段沿路擺賣。這個自發形成的“馬路市場”不僅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由此產生的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問題也不容忽視。5月3日,梧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聯合萬秀區城市管理局、富民街道辦及富新社區等單位,出動約50名執法和工作人員到上述路段開展整治行動。
????路邊攤引發“臟亂差”問題
????當天早上8點多,棗沖小區對出人行道兩旁的各類攤檔早已營業,在一些經營腸粉、面包的早餐流動攤檔前,有不少市民正坐在一旁進食。記者觀察到,這些流動攤檔大多擺在人行道上,有的甚至擺到機動車道上,煤氣罐、冰箱、鐵皮柜、私搭帳篷等物品占道擺放,臟、亂、差現象突出。
????在靠近棗沖安置小區附近,兩家早餐檔在兩個綠化帶之間約40平方米的空地上搭起了3頂大帳篷,并排經營。看到執法人員到來,兩個檔口的老板趕緊拔掉煤氣罐接口,把醬油、碗碟、桌椅等物品統統收拾起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萬秀城管執法人員把他們的流動餐車、鐵皮柜、塑料椅子等占道雜物都搬到執法車上進行暫扣,并向攤主開具《行政執法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
????現場,執法人員還對一家出售生鮮的店鋪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據了解,這家店鋪跨門檻經營行為比較突出,市民多次將該情況反映至梧州零距離網絡問政平臺。執法人員表示,該店鋪的行為已違反了《廣西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十五條,攤主已被要求立即自行整改,恢復公共道路原貌。
????違反條例最高可罰2萬元
????據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萬秀大隊副大隊長伍錦雄介紹,西環片區是該大隊5月份重點整治區域,棗沖路更是重點整治路段。該路段周邊居民區密集,許多居民貪圖方便經常光顧路邊攤,久而久之這里便形成了“馬路市場”。經過此前的整治,靠近棗沖小區一側的攤檔攤主的經營行為已有所改善,但另一側仍需大力整治。
????“今天我們一改以往的簡易執法程序,采取了一般執法程序,即從小販和商鋪處暫扣物品后,我們將按執法程序進行立案、上報,根據《廣西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單條法規最高可處罰2萬元,且可以數條并罰。”伍錦雄說,“如果違法者拒絕執行,我們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