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吳艷虹 通訊員 高遠 黃超光)瀝青路面破損、廣告牌違規擺放、泥頭車撒漏、綠化缺失……長時間以來,梧州市龍圩區城東五路在交通、綠化、市政道路、環境等多個方面的亂象突出。為進一步規范城東五路(西江大橋南橋頭至梧州南站路段)道路安全通行秩序,創造清潔衛生的市容市貌環境,以城東五路創建文明示范路為契機,多個部門聯合執法,對城東五路存在的多種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整治。
????根據《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我市城東五路治限治超治撒漏保暢通保清潔聯合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我市城東五路創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的通知》,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通運輸局、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市行政執法局)、市住建委及桂東公路管理局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并實行聯合執法機制,從源頭上加強監管,達到城東五路安全、暢通、清潔、美觀的最終目標。
????據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5月上旬,城管執法人員共整治和拆除違規及不文明廣告牌、廣告燈箱28處,已發出違建點調查通知19份,限期拆除通知書7份。違規廣告牌主要集中于龍圩大轉盤一帶,懸掛于一至三層的戶外,面積介于2—6平方米之間,全部是用鐵架支撐,外面覆蓋著廣告幕布。這些違規廣告牌的“主人”早已結束經營,廣告幕布也因日曬雨淋而殘缺不全或部分脫落,存在安全隱患。此外,城東五路上的違規廣告燈箱有的屬于找不到主人的,有的則是由臨街店鋪經營者不經相關部門審批而私自搭建的。
????根據7月1日開始實施的《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和第四十八條,臨街店鋪經營者不得在店鋪門(窗)框投影線以外的區域擺放廣告牌、燈箱,違反且拒不改正者,將被扣押經營物品、扣押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根據第五十三條規定,戶外廣告設施出現污損、殘缺、燈光顯示不完整等情形,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此外,市政部門還將同時在城東五路開展環衛保潔、綠化提升、道路養護、路燈維修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城東五路道路綠化帶和龍圩大轉盤的綠化提升項目已開工,截至4月底,梧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修復城東五路瀝青砼路面約350平方米,市環衛部門派出6個清掃小組負責該路段的清掃保潔工作。聯合執法組查處因未采取密閉措施進行散體運輸或帶泥上路污染路面的違章行為91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