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最近,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在媒體公布,并確定今年7月1日起實施。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不負眾望,順利完成市首部條例草案起草工作任務,市人大常委會對此給予充分肯定。
市政府對條例草案起草工作高度重視,真抓到位,務實加油干。去年3月,市政府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指定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為牽頭起草單位。該局即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條例草案起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時組織強有力的寫作班子,全面開展起草有關工作。認真參考、借鑒南寧、溫州等多個市的有關條例,及時向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政府等幾十個部、委、辦、局等單位發函征求意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先后三次到該局了解情況,具體指導,4月下旬,召開了有市直部委辦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等單位領導參加的專題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討論,征求意見。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領導班子先后三次召開專題會議討論條例草案,提出具體修改意見。根據市領導和局領導班子提出的修改意見,該局寫作班子及時對草案進行修改。僅半個月時間,對草案修改三次,終于在3月15日拿出條例草案的初稿。為使條例草案初稿進一步完善,寫作班子請立法專家再三指導,再征求部門的意見,寫作班子再精雕細琢,又兩次逐章逐條逐句逐字進行推敲修改。5月17日,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草案,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唐堅 吳文繼 李海清 吳治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