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 通訊員 祝裕旺 高峰)日前,藤縣法院對被執行人黃某新、聶某蓮房屋內的物品采取強制搬出措施,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法律權威。
????欠款不還房易主
????2012年4月,被執行人黃某鋒與原告人梧州市某家銀行簽訂《個人借款合同》,向其借款65萬元,借款期限為3年。黃某鋒的父母黃某新、聶某蓮自愿以其共有的一處房屋與一塊土地的使用權為上述借款作抵押擔保。借款后,被執行人黃某鋒僅支付了部分利息給原告人,截止2015年6月28日,尚欠本金65萬元及利息12萬余元。原告人于同年7月1日訴至法院要求還款付息。
????藤縣法院經開庭審理,于2015年12月15日作出判決,責令黃某鋒返還借款本金65萬元及相應利息給原告人,原告人對上述抵押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優先受償權。判決生效后,原告人梧州市某家銀行申請強制執行。
????因被執行人未能履行判決義務,藤縣法院依法委托評估、拍賣了屬被執行人黃某新、聶某蓮所有的上述房屋和土地。經三次拍賣,買受人覃某玲以55萬元的價格競得。隨后,藤縣法院多次要求被執行人自行搬出上述房屋,被執行人均以沒有房子居住為由拒絕。
????法院“出馬”護權益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藤縣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房屋內的物品采取強制遷出措施。在搬遷之前,藤縣法院預留了5萬元的拍賣所得款作為被執行人安置費,并在涉案房屋附近代為租賃了兩層的房子(租期一年),臨時安置被執行人。與此同時,為減輕被執行人的經濟負擔,藤縣法院積極向其宣傳申請廉租房的程序等事宜,希望被執行人能住上經濟適宜的房屋。
????5月18日上午,藤縣法院執行人員到達涉案房屋并立即拉起警戒線,由3名醫護人員組成的醫療救助組也到達現場予以待命。
????見到執行人員拉起警戒線,被執行人聶某蓮主動下樓開門,隨之其情緒激動,在地上打滾并號啕大哭,堅決不愿意搬出房屋。執行人員釋法明理,穩定其情緒后將其勸離現場,帶到警車上休息。隨后,執行人員對每一樓層的物品進行登記,登記后就由搬運工人進場著手搬運,整個過程有條不紊地進行。
????經過3小時的搬遷,上述執行任務得以順利完成,買受人的利益得到了及時維護,被執行人也得到妥善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