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蘇云燕 通訊員 吳柳琴)根據自治區《關于印發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我市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進行整合,施行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于今年7月1日起執行新的繳費時間。
根據《通知》規定,今年7月1日起,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不再辦理當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業務(新生兒除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應當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下一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中斷繳費及逾期繳費人員可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當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業務。
同時,城鄉居民如在規定時間內繳納新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正常享受新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初次參保人員如在1月1日至6月30日足額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從次月1日起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1年以上續保的人員,在足額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從第三個月1日起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逾期繳費的城鄉居民,在足額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從次月1日起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在出生后三個月內參保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出生后三個月以上參保繳費,從次月1日起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