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拖欠大半年租金,還將租賃來的商鋪鎖上門不騰退,人也不知所蹤。面對這樣的“老賴”,萬秀區法院執行局決定對其強占的商鋪進行強制騰遷。
????5月25日上午9時,萬秀區法院執行局負責人帶領執行局干警、法警等執行人員來到萬秀區上三云路的一處一樓商鋪前。雖然執行法官在騰遷前多次通過電話短信、張貼騰遷通知等方式,通知被執行人林某清到場,但始終未見其出現。為維護法律的尊嚴,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指揮專業開鎖人員對商鋪進行強制開鎖。被強占了大半年的商鋪打開了大門,申請執行人陳某強終于收回了自己的商鋪。
????隨后,法院執行人員對商鋪內的物品進行仔細清點和記錄,由于林某清始終未露面,商鋪內物品暫由陳某強進行保管。整個強制騰遷過程,都由執行人員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并由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區工作人員進行監督。
????原告人陳某強與被告人林某清的合同糾紛還要從2016年說起。當年6月6日,陳某強與林某清簽訂《鋪位租賃合同》,雙方約定由陳某強將其位于梧州市上三云路的一處商鋪租賃給林某清,租賃期限從2016年6月9日至2016年12月8日止,租金為每月600元。合同簽訂后,林某清僅向陳某強交付了1個月的房租后便不再支付租金,雙方經多次協商未果,陳某強遂將林某清起訴至萬秀區法院。
????2016年11月16日,萬秀區法院判決雙方解除簽訂的租賃合同,林某清將其租賃的商鋪交還給陳某強,并支付3000元租金。然而,林某清并未履行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今年3月10日,陳某強向梧州市萬秀區法院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執行局法官依據生效法律文書,依法向被執行人林某清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林某清一直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于是,執行局法官決定采取強制騰遷措施。(梁穎 陸柄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