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謝韻 通訊員 李晚昌)市民通過電子支付套餐費用,在消費時由于忘記帶卡券而被商家要求支付押金,最后該市民發現這個卡券真的找不到后,商家要求該市民為這份套餐再次付費。近日,李先生就遇到這樣一起消費糾紛,并向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簡稱市消委會)求助。
????今年5月初,市民李先生通過微信中的梧州嘟嘟微生活平臺,訂購了中山路某餐飲店的專屬定制生日派對套餐兩份,每份套餐價為68元。隨后,李先生通過微信平臺支付了136元。
????在5月29日晚,李先生在該餐飲店消費晚餐和第一份生日派對套餐時,店員要求李先生出示其已支付了的專屬定制生日派對套餐的付款證明信息,還拿出兩張卡券,對李先生的兩份套餐進行編號登記,隨后確認了李先生當晚已消費一份套餐。李先生與店員口頭約定,他將于6月10日到店使用第二份套餐。
????6月10日,李先生如約到店內消費??墒?,就在李先生吃完這份套餐,店員要求李先生出示登記有第二份套餐編號的卡券時,李先生才發現自己身上沒帶這張卡券。此時,該餐飲店的經理要求李先生先付200元作為消費該套餐的押金,李先生沒有同意。
????“我已經支付過套餐的費用了,不能因為我忘了帶相關卡券,就讓我再支付一遍?!庇捎诋斕炫c商家協商的時間較晚,李先生做了妥協,同意支付150元作為6月10日消費的套餐的押金,待日后找到卡券憑證后,才到店換回150元押金。
????回家后,李先生怎么也找不到第二份套餐的卡券。李先生認為,自己確實已經支付過第二份套餐的費用,雖然卡券找不到了,但該餐飲店不能因為卡券不見了,就無視套餐費用已支付這個事實。
????為此,李先生將該情況反映到市消委會。經過市消委會協調,該餐飲店答應退還150元押金給李先生,但同時也與李先生約定,若日后該套餐卡券出現被他人冒用的情況,由李先生負責向冒用卡券者追討費用。
????近年來,隨著電子支付的普及,相關消費記錄多為電子賬單形式,為此,市消委會相關工作人員提醒市民,為了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建議市民在進行電子消費時,也要妥善索取消費憑據和保存各種消費證據,如賬單、發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