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吳艷虹 通訊員 黃超光)7月14日上午,梧州市環衛處的環衛工人在步埠路垃圾中轉站發現60多袋被遺棄的醫療廢棄物,袋中放置的全部是廢棄的玻璃藥瓶。相關部門在依法取證后已經報警,此批醫療廢棄物暫作封存處理。
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對被亂丟棄的醫療廢棄物進行調查取證。(圖片由市政部門提供)
醫療廢棄物為玻璃藥瓶
據了解,當天清早,步埠路垃圾中轉站的環衛工人上班時發現,60多袋用塑料編織袋綁扎的遺棄物,被堆在中轉站場地的一側,因這些編織袋綁扎嚴密,環衛工人以為是普通的生活垃圾,便將其放入中轉垃圾壓縮箱中準備壓縮。當天上午8時許,萬秀環衛站的巡查管理人員在對步埠路進行例行巡查時,發現編織袋中漏出玻璃藥瓶,便立即叫停垃圾壓縮工作。環衛站巡查管理人員打開尚放置在站外的編織袋,看到袋內全都是廢棄的玻璃藥瓶,馬上向萬秀城管大隊報案。
當天上午9時許,萬秀城管執法大隊接報后,聯合梧州市衛計委衛生監督所、梧州市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立即到現場進行勘察。經現場核查,裝有醫療廢棄物的塑料編織袋在中轉站現存約20袋,另外40余袋已被放入壓縮箱中。
據現場的環衛工人回憶,這批醫療廢棄物在他們7月13日中午下班時尚未出現,在14日早上則被發現放在中轉站,估計是當事人利用夜深人靜不易察覺的時間進行非法傾倒的。
經各部門現場取證,袋中的醫療廢棄物均為注射用的玻璃藥瓶,瓶上還遺留有患者姓名、注射劑量、藥品名稱等信息。但僅僅根據現場物證和遺留的信息,尚未能查證這批醫療廢棄物的使用單位和來源。如今,此批醫療廢棄物已暫作封存處理,將在確定其危害程度及來源后,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目前,相關部門已與公安部門聯手,共同對此事進行調查。
隨意丟棄醫療廢棄物需擔責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或者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梧州市環衛處管理人員反映,在梧州市的環衛收儲工作中,以前也屢次發現有人把醫療廢棄物遺留在垃圾站的情況,但如此大量地惡意傾倒醫療廢棄物,尚屬首例。醫療廢物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因此,醫療垃圾必須先在醫院進行分類,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否則極易造成醫療污染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