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zhí)靷?實習生 梁遠騰 通訊員 韋金雨)日前,梧州市長洲鎮(zhèn)居民王某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如愿地追討回屬于自己的“血汗錢”。8月4日,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的王某向援助律師贈送錦旗表達感激之情。
2017年5月底,王某的鄰居朱某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稱,王某在梧州市乙公司工作時,因中風住院,現在行動不便不能工作。乙公司口頭將其辭退,并拖欠兩個月工資未支付。王某是家庭經濟支柱,朱某希望幫其咨詢法律人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宜。
隨后,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介入調查。經了解,王某是梧州市長洲區(qū)長洲鎮(zhèn)居民,現年58歲。2016年1月1日,王某受聘于梧州市甲公司,甲公司派王某到丙公司值班,每月工資約1500元。今年1月,甲公司告訴王某,從1月11日起王某仍舊在丙公司值班,工資不變,但是改由乙公司聘用。今年1月11日下午,王某因中風住院,乙公司在王某住院治療期間,口頭將其辭退。王某的家人多次聯(lián)系乙公司協(xié)商補償金和工資問題,均無果。
今年6月1日,考慮到王某因行動不便而無法了解詳細情況及簽署委托協(xié)議等情況,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和廣西通途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景泰一起上門,為王某提供法律服務,并在王某家為其辦妥了向乙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的法律援助申請手續(xù)。
謝景泰在調查取證、仔細分析案情后發(fā)現,由于甲公司無故將王某辭退尚不夠一年,因此,王某不僅可以向乙公司要求追償,而且可以向甲公司追償。今年6月13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和謝景泰再次上門,為王某辦理其與甲公司勞動爭議糾紛的法律援助申請手續(xù)。
最終,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梧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努力下,王某與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達成調解協(xié)議:甲公司與王某解除勞動關系;乙公司一次性支付現金給王某1480元;丙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王某現金4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