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謝韻 通訊員 莫嫻 呂創生)近日,梧州市工商局、梧州市公安局聯合出臺了《梧州市公安機關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打擊傳銷執法協作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辦理傳銷違法犯罪案件中,有關雙方的職責分工、案件移送等五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加強兩部門密切協作,更好打擊、整治梧州市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3月中旬,梧州市召開了2017年全市打擊傳銷工作會議,全面部署2017年打擊傳銷工作的措施和重點任務,明確繼續以高壓態勢大力開展打擊整治傳銷集中行動。截至11月初,全市共立案查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13起,破案8起,刑事處理犯罪嫌疑人28人,涉案價值3億余元。 ????“在我們與公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囂張氣焰得到有力打擊。但由于此前雙方的合作缺少相關工作細則,這不利于形成長期性的打擊態勢。”梧州市工商局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科有關負責人介紹道。 ????為加強兩個部門間的協作配合,日前,梧州市工商局與梧州市公安局聯合出臺了《細則》,明確了公安機關負責傳銷刑事案件查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傳銷行政違法案件查處的職責。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傳銷行為中,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對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 ????此外,《細則》還對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涉案金額大的重大傳銷案件的查處作出規定。對于重大傳銷案件,工商、公安機關可以分別依法立案,聯合開展調查,需要聯合辦案的,兩部門應當協商確定牽頭部門,制訂工作方案,聯合查處違法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