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日前,蒼梧縣公證處獲得該縣編委會發出的由行政機構改為事業單位的批復。至此,我市現有行政體制公證機構已全部改為事業體制,提前完成自治區部署的公證體制改革任務。
今年9月上旬,自治區司法廳對公證改革發展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全區行政體制公證機構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改為事業體制。公證體制改革啟動后,我市成立全市公證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全市公證體制改革推進會,與蒼梧縣等4個縣(市)司法局簽訂工作責任書,明確改革完成時間,全面推進公證機構體制改革工作。 10月下旬,市政府印發了公證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從市層面推動全市各公證機構體制改革工作。市司法局多次與編辦等相關部門協調,并與蒼梧縣、岑溪市方面溝通,努力解決當地公證體制改革進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認真開展督查,嚴格落實責任,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改革任務。 據了解,今年1至9月全市公證機構共辦理各類公證事項4999件,其中國內公證事項1309件,涉外及港澳臺公證事項3584件。(楊苑君 曾羽) |